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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的成立和选举
发表时间:17-12-19  来源:  浏览量:

         一、党支部的设置

    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为执行某项任务,或者组织培训、学习,时间不超过两年而临时组建的部门或单位,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党支部的设置与组建应由党委决定。新成立或重新组建的单位成立党支部,要及时报党委批准。

   (一)党支部设置的一般程序(见流程图)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求。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单位的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做好选举准备工作。待上级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开始进行选举前的筹备工作。包括进行选举教育;酝酿、确定支委候选人;酝酿、讨论选举办法;制作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3)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具体程序有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宣布开会;通过选举办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选举工作人员;分发、填写选票;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4)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对委员进行分工。

   (5)报上级党委审批。选举结束后应及时将选举情况向上级党委写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召开的情况,如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的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6)自上级党委正式批复建立党支部之日起,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机构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2)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党支部委员会议要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党小组。党小组是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管理党员,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支部决议贯彻执行的具体组织形式,是支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党小组是支部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无权决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问题时也不采取表决的形式。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支部建设规划;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思想政治工作;群众组织工作;重大任务的动员和部署等。

   (4)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5)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的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若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则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是:

   (1)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传会议是否有效。

   (2)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要提出具体要求;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党员出席、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出现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四)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形成

   (1)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决议草案。支部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先行讨论研究,并提出供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的初步意见和方案

   (2)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展开讨论。

   (3)党员表决通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时,赞成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决议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存在较大分歧,一时难以统一的问题,如果不是紧急事情,一般不急于作出决议,会后可以让大家回去分头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若事情紧急,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对持不同意见者,允许其保留意见,但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

   (4)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党支部委员会

   (一)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无论是新设置的,还是任期届满换届的,都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取差额(或无候选人直选)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二)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党员人数7人以上50人以下的机关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还可增选副书记1名。委员应通过选举产生。

   (三)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搞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4)处理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6)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四)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见流程图)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方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四、党小组

   (一)党小组的划分

    (1)划分党小组的原则。划分党小组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工作需要以及分布情况等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考虑。1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员人数少且便于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2)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必须分别编入各小组。

    (3)建立党小组的批准权限。建立党小组,只需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党小组的任务

    (1)组织党员学习。党小组应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的素质。

    (2)组织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督促党员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

    (3)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向支部汇报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5)配合支部做好日常的党务工作。如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按月收缴党费等。

    (6)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五、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见流程图)

   (一)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

    (1)按期改选党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3年。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党支部委员缺额时,补选本级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换届改选后,由于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退(病)休辞去党内职务、受开除党籍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死亡等原因出现缺额;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如果工作需要,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如果出现缺额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提出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3)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应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二)选举前的筹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报上级党委批准。

   (3)起草工作报告。

   (4)进行选举工作宣传教育。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对党员进行选举教育。

   (5)酝酿候选人。(直选无候选人)

   (6)起草选举办法。

   (7)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布置会场。

   (三)选举大会工作程序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后的,方可进行选举。

   (2)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

   (3)听取、讨论上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推选选举工作人员。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有选举权、表决权的党员酝酿后,以举手的方式通过。

   (5)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直选无候选人)

   (6)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7)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指定顺序投票。

   (8)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9)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10)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选举结果。

   (四)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新一届支委会,选取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委员分工。

    (2)将选举情况和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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