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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
发表时间:18-09-20  来源:  浏览量: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




辽建价协发〔2018〕10号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会员服务和管理,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和《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交纳会费、会员服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范围

1.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各市造价协会;

3.与工程造价行业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教育等企事业单位;

4.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5.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相关业务的技术与管理人员。

二、会费标准

1.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会员年会费标准: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中价协〔2018〕18号)(见附件3)的会费标准交纳,即: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的,年会费标准为1万元;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大于1000万元的,年会费标准为3万元:

2.具有乙级(包括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会员年会费标准:应按上一年度(即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3‰交纳,最高额度为1万元,最低标准为2000元;

3.其他企事业单位会员年会费标准:2000元;

4.个人会员年会费标准:注册造价工程师400元,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相关业务的技术与管理人员100元。

三、会员服务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中价协单位会员的同时也是省协会单位会员,享受中价协会员服务的同时也享受省协会会员服务;

2.省协会在网站、ERP系统、微信群、QQ群等平台免费为会员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3.单位会员免费使用省协会ERP系统,享受该管理系统个性化定制开发费用优惠;

4.个人会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按规定标准交纳上一年度会费的,可享受免费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5.单位会员赠送《建筑与预算》期刊(甲级单位会员2本/期,乙级单位会员1本/期),其他会员可优惠订阅期刊;

6.会员免费参加省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7.会员免费、优先、优惠参加省协会举办的各种类型专题讲座、业务交流会、报告会和国际交流等活动。

四、交纳时间及方式

各会员请于2018年9月17日-2018年11月30日前,直接汇款至省协会。新申请入会的会员需填写会员申请表(见附件1、2),请在交纳会费时一并携带或邮寄。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网    址:www.leca.org.cn

邮政编码:1100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116号4-7-2

联系电话:024-82396793

银行户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银行帐号:21001393901050001821

开户银行:建行沈南支行

六、有关说明

1.如会员通过银行汇款交纳会费的,请在汇款用途里分别注明单位会费和个人会费;

2.省协会统一开具辽宁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甲、乙级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有邮寄票据需求的,请按要求填写省协会邮寄票据登记表(见附件4)并发送至电子邮箱(lnzjxhzlb@163.com),文档名称应为填报单位简写。

 

附件: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点击下载浏览)

            2.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点击下载浏览)

            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中价协〔2018〕18号)
(点击下载浏览)

            4.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邮寄票据登记表(点击下载浏览)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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